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报道、信息、督促检查、档案、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全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征管文书、征管档案、普通发票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欠缴税款管理工作;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报批;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推行和应用管理;负责委托代征、纳税人信誉等级以及办税员等的认定管理。

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单税种征收管理制度、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负责有关税种代扣代缴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发展旅游事业费、残保金等规费的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资料调查工作。

负责本局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以及系统外涉税文件的备案、备查、上报和牵头会签工作;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承办地方税收重大案件的审理;负责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普法教育、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及相关证件的管理;组织开展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调研。

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的各项制度、办法;编制全区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指导、管理组织收入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审计、监督、电算化工作,汇总、分析及向有关部门提供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编制、上报有关报表;负责税收票证、税款提退管理工作;组织税源调查和税源监控。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编制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系统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与会计工作。

人事政工科

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和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区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信息管理科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组织应用软件和微机网络的技术维护、管理、培训和支持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上级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纠风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办和督办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纳税服务中心

为向纳税人提供周到、便捷、快速和有效的全方位服务,主要负责城区的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将数据资料及分析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负责12366地税热线、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开创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和综合治税工作;

稽查局

    贯彻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编制税收稽查计划;实施辖区内地方税收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负责一般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指导、监督全区稽查工作;负责群众举报税收案件的受理、查处及转办工作;办理涉税违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管理税务检查证件。

征收分局

    负责组织辖区纳税人的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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